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社會工作者無法接受服貿協議的三大理由:

2014-03-31

林萬億(臺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

 

社會工作者無法接受服貿協議的三大理由:

1.老人與身心障礙機構不該走向商業化。
營利化機構以節省成本賺錢第一,不會理會專業照顧倫理。WTO並沒有把社會服務業列入服務貿易,社會服務本來就是國內互助事務,不該是貿易項目。

2.社會滲透,犧牲弱勢不能被允許。
台灣現有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多是家族企業多人合夥,中國財團輕易可收購台灣三分之一的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左右台灣老人福利服務市場。讓中國輕易進入脆弱的個人、家庭與社區。

3.錯誤談判,不平等條約不可以接受。
中國僅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廣東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殘疾人老人福利機構。台灣的官員卻搞不清楚國內生態與法令,台灣的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依老人福利法第36條但書的規定,是可營利的。開放的結果,等於中國人可以來台灣賺錢,而台灣人只能去中國做善事。

 

 

請參考

社會工作者應知服務貿易協定-1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0ynBQKP7XUFU1JzY3hCR3pMQWc/edit

社會工作者應知服務貿易協定-2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0ynBQKP7XUFU2w0RUtGemZrLU0/edit

社會工作者應知服務貿易協定-3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0ynBQKP7XUFRUczTEw5Q1c3dGs/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