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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未來可能的另一個大災難:入侵紅火蟻

2013-03-14

新境界智庫農業政策小組

一、認識入侵紅火蟻

        於92年10月首度出現於桃園縣和台北縣(現今的新北市)的入侵紅火蟻是原產於南美洲。它於1930年入侵美國東南部後,又於2001年成功地在澳洲建立新的族群。它對生態與生物多樣性極具破壞性,是聯合國國際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所列世界一百大惡性有害生物之ㄧ。入侵紅火蟻在台灣已曾造成人死亡及多起住院案例,對農業與生態環境之永續發展,及民眾與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二、入侵紅火蟻在台灣的防治狀況

(一)民進黨執政期間(92年至97年) 

        入侵紅火蟻於92年10月首度出現於臺灣後,農委會與防檢局在專家學者協助下,立即進行發生範圍調查,發現入侵紅火蟻以桃園縣發生面積最廣闊,另新北市、新竹縣與嘉義縣亦有零星發生。為有效整合資源以利推動防治,農委會於93年間成立「中央防治紅火蟻工作會報」,確立各部會與地方政府的防治權責與分工,並年底輔導成立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訂定「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教育宣導等相關防治措施,希望將入侵紅火蟻圍堵於桃園以北,防範其向台灣中南部擴散;儘量降低其對農業發展、生態環境及國人安全的危害。

        農委會於93年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8條及第10條,將入侵紅火蟻公告為應施防疫之特定疫病蟲害種類,入侵紅火蟻發生地點內之花卉、種苗及栽培介質非經檢查合格,禁止遷移。必要時農委會並得劃定管制區,禁止受感染之植栽、介質等高風險物質遷移,俟完成防治並通過檢查後始得移動。

        自93年起,防檢局每年均編列大量預算(每年都在一億兩千多萬至一億八千萬之間)成立計畫補助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地方政府、大學等單位執行防治、監測等工作,並由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擔任統籌單位成功地防杜入侵紅火蟻擴散並抑制族群密度,降低相關危害。

(二)、國民黨執政期間 (97年中起)

        農委會於99年修正防治策略惟每年所編列的預算卻逐年大量縮減(從八千多萬減至102年只剩藥劑費 1、302千元)。加上相關地方政府(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嘉義縣)辦理之施藥防治作業,均未達年度預排應防治次數(4次),亦常錯過上半年之最佳防治期(4-5月及9-10月),致使民進黨執政期間努力的成果毀於一旦,越圍堵卻越持續向南擴散至台中市(詳參閱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網頁資料),可見光喊口號而已。尤其是新竹縣,累計發生案件及區域呈現暴增狀況,超出計畫原先預期;原已近達撲滅嘉義縣又發現更擴大至八掌溪河床,兩縣的入侵紅火蟻發生正快速擴散,情況甚危急。

 

三、建議作為

        入侵紅火蟻的發生正持續由新竹、苗栗兩縣往南以及嘉義縣往南北快速擴散中,如不盡速設法採取有效的防治策略,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就有可能形成另一個大災難。現階段建議立即至少要進行下列作為:

(一)持續進行全面性偵察工作

        除普遍發生區外,零星案件的發生決不可忽視,它將可能成為另一個疫情的引爆點。全面性的偵察除可掌控入侵紅火蟻分佈位置,更能節省防治成本,進而分析入侵紅火蟻族群移動方向,研擬適切防治策略,計算所需防治資源為首要。

(二)由中央立法確定權責及編列防治預算

        中央政府涉及入侵紅火蟻的部會主要包括農委會、交通部、經濟部、國防部、教育部、內政部、環保署及衛生署,但以農地為最大的入侵區域。由於各部會對防治工作重視程度不一,導致經常面對防治經費不足的困境,甚至陷於權責劃分的爭議。尤其是農委會防檢局的防治經費卻逐年大幅縮減。主持會議的農委會是如此做為,要如何要求其他部會?要如何能有效防治?因此建議跨部會防治會報應由行政院政務委員主持,帶動各相關部會執行相關防治策略。

(三)嚴密加強管理植栽與土方移動以及休耕地

        目前國內入侵紅火蟻會擴散與植栽及土方移動缺乏嚴密管理約束成相關,苗圃業多有不同栽種場所互相調貨情形,導致植栽來源追查不易,成為入侵紅火蟻擴散漏洞,宜速嚴密加強管理之。休耕地雜草叢生,是入侵紅火蟻的天堂,易造成入侵紅火蟻的自然擴散,更應加強雜草管理。

 (四)紅火蟻防治專責單位

        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負責入侵紅火蟻防治工作之諮詢、督導及技術研發,但不歸屬於政府體制中,而是學術單位。有權斯有責,使職有所司、人有專責、權責相當,才能提高行政效率,未來防治工作建議由具有行政權責之單位或法人執行,或擴編成立入侵物種防治中心。

 

(本文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