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遠傳迂迴入中嘉的後續問題

2015-08-10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

日前,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已向經濟部投審會、公平會及NCC遞件申請收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其中比較引人關注的是,遠傳電信確定將以債換股,以迂迴方式達成入主中嘉的目的,並藉此途徑巧妙避開「黨政軍條款」的緊箍咒。

媒體壟斷日益嚴重

乍聽到此一最新消息,我的直覺反應是:該來的終於來了,但該做的卻沒有做。 
私募基金安博凱集團持有中嘉多數股權已有九年之久,按照私募基金平均五年左右即轉賣手上資產並套取巨大利益的慣性,中嘉早就該賣了。此前,想買中嘉的旺中集團和頂新集團最終鎩羽而退,中嘉的買賣一波三折,但最終該來的還是會來。關鍵在:這次賣得成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若許可此一購併案,應該附帶什麼條件? 
該來的來了,但該做的沒有做。兩年前,朝野信誓旦旦列為優先法案,而且在立法院只缺臨門一腳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似已無疾而終,無人聞問了?否則,或有法規妥適處理重大媒體購併案需要審視的產業發展與競爭秩序、媒體內容多元性和公民消費者權益等議題。 
對此一購併案,本人有四點意見,供NCC及社會各界共同思索: 
第一,現行法令不禁止電信與廣電匯流市場的跨業經營。若此一購併案通過,目前跨業市場將由二家(中華電和台灣大)變成三家,形式上看來市場競爭程度有所增加。然而,在行動通訊市場,遠傳已是市場主導者之一,有相當顯著的市場力量,而台灣通訊傳播資源進一步更集中化殆無疑義,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對此一漸惡化的媒體壟斷局面及負面影響,NCC如何妥善因應? 
第二,中嘉從安博凱轉手至摩根士丹利,等於從一家私募基金賣給另一家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慣常的「槓桿收購」(leverage buy-out)常是以資產作債,以債作股,伴隨裁員、縮減投資等手段,將購併對象改造得更具賣相,除每年獲取2025%的利潤,更大企圖是在幾年後轉賣以套取巨大差價帶來的利益,卻未必能有效升級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競爭力。因此台灣是否該嚴肅思考針對私募基金來台收購媒體事業有所限制? 
第三,雖然本案交易各方急著在今年底完成買賣,但NCC自不宜草率通過。NCC應啟動嚴謹的調查和聽證程序,並開放公民參與監督,以昭公信。此外,NCC應該善用此案的准駁機會,順勢責成中嘉完成數位化、分組付費、公平上下架機制、不損害頻道商及收視戶利益、限制自營及代理頻道數量、並且不得經營新聞與財經頻道…… 
等,以健全有線電視的產業秩序,甚至從有線電視系統的營收提取一定比例,用以成立專門扶持並提升本國自製節目內容的競爭力與多樣性的影視與內容製作基金。 

國家可擔任領頭羊

第四是除了准駁此案的選項之外,朝野應該共同尋找另闢蹊徑的可能。既然黨政軍條款已無法有效規範重大媒體購併案,或宜改弦易轍,轉換為「黨政軍退,國進」的新思維。與其被動審核購併案,政府不如結合民間力量,買下中嘉並進行準公共化(例如朝向公廣集團模式或中華電模式)的改造。若然,在數位匯流通訊傳播產業中,國家將適時發揮領頭羊角色,避免通訊傳播基礎設施完全淪於外資或少數私人資本之手,也更能因此介入並有效引導市場建立遲到已久的頻道公平上下架及分組付費等機制,確實保障民眾的數位化多元收視權益,並以經營利潤投資於國內傳播內容製作,以啟動台灣數位匯流產業得以向上提升的良性循環。 

 

好文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810/36713812/遠傳迂迴入中嘉的後續問題(羅世宏)

(2015年8月11日蘋果日報焦點評論)

(本文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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