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西門町不是天安門廣場

2014-10-30

 

蘇紫雲(國安會前研究員)

馬總統陪同連勝文至西門町拜票,期望接近年輕族群、拉抬選情。但現場維安人員將總統、連勝文圍的鐵桶般,不僅無法親近選民,維安人員粗暴對待異議民眾更是違憲違法。整個掃街拜票可說「賠了勝文又折兵」,成為政治學上的公關災難。

目前維安作業變成「趕屍」方式,一應人畜盡皆驅趕迴避,讓維安對象滿城皆怨,不僅折損維安專業尊嚴,更是踐踏《憲法》、法律,實得不償失。總統無論上下班,執行公務或私務,本就需享有安全維護,以及一定之特權,此為國家利益所需,無可厚非。問題在於特勤維安的執行手段不得逾越《憲法》,侵犯人民權益。但日前的西門町事件,可由新聞影像明確看出,異議民眾以口頭表達不滿,便遭維安人員粗暴的以肢體侵犯,將異議民眾限制行動在飲料店櫃檯或推擠至路旁服飾店。 

維安便宜行事惹怨

在異議人士沒有暴力威脅情況下,維安人員的作為已經超過保護維安對象人身、自由、財產之所必要,嚴重違反《憲法》之表意自由,也可能觸犯《刑法》之妨害自由以及強制罪。受害民眾若提告,則執法人員恐難脫罪責。
事實上,依照《特種勤務條例》也明文規定執法必須「考量人民表現自由」、「不得逾越維護維安對象人身安全必要限度」,此明載於該法第12條,及相關的施行細則。但此一勤務條例與施行細則,卻一再遭維安人員忽視,主要原因在於組織文化與人員素養不足。率爾便宜行事,所到之處生人迴避,皆需「肅靜」、「迴避」,此一作法根本失去維安作業的意義,等同讓維安對象孤立,造成民怨。

真正的專業維安作業,可說是一種平衡的科學與藝術,維安人員必須考量法律、要員安全以及異議表達之自由,看似困難,但最重要的原則僅在於「適度隔絕」,若異議人士無肢體攻擊行動,僅需以維安人員區隔監控,待要員通過即可,此即為維安人員專業之所在,也是特勤人員的最重要價值。 

加強內控提高素養

同時,相關維安的主管、協勤單位也應加強內控機制,提高一線人員的素養與執法技巧,不僅是因應網路民主時代,隨時會被媒體、民眾錄影指控,更是為了自己的職業尊嚴。西門町不是天安門廣場,只有恪遵《憲法》,保持行政中立,才是確保任務順利、獲得民眾尊重的雙贏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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